我不知道他为什么会看上我。
娱乐圈美女如云,就算我长得还行,但在那个圈子里也根本不够看。
那是我在卡座和朋友摇骰子的时候,他走了过来。
那一瞬间卡座的灯光打在他脸上,我仿佛看见了我的神祇降临世间,一个字也说不出来。
他冲我微笑,对我伸出手:
「要不要当我的女朋友?」
朋友都知道我喜欢他,可大家都是出来玩多了的人,酒吧这种场景出来的表白,百分之百是大冒险。
可即便是这样,我还是冲他伸出了手。
从此踏上永不回头的劫难。
白暮暮吃完面,两人又黏糊了一会,终究没做到最后一步。
看见他们亲热的时候,我只觉得作呕。
这个房子里一直只有我住,也就是说,他们睡着我买的床,滚乱着我买的各种用品,在我仅有的避世空间里恩爱,不给我留哪怕一点活路。
白暮暮各种意义上地用着我爱的男人,完了还要对他撒娇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