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被带回警局,因为有监控全程记录,所以直接带去做了伤情鉴定。
太子妈耳膜穿孔,熊孩子有轻微脑震荡。
接待的警察一脸不悦地看向我。
就算你们之间有摩擦,也不能把他们打成这样吧!
我抬起头,不明所以。
难不成站着不动让他们才是对的?
我干脆拒绝沟通,让他们给我的律师打电话。
很快律师就到达了警局,同时带来的,还有我的躁郁症鉴定书。
众所周知,这个病在没有理智的情况下,打人的唯一代价就是接受治疗。
当然,这是在主动伤人的情况下。
若是被迫犯病,那就不需要承担责任。
很巧的是,我属于后者。
经过警局精神科的鉴定,我在打人期间处于意识不清醒的状态,符合后者标准。
所以当警察告诉太子妈我可以无罪离开时,她激动到直接对着警察破口大骂。
你们是收她钱了是不是!
我要去投诉你们!
你们都是那贱人的帮凶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