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此情此景。

我基本可以确定。

房东肯定已经知道我要搬走的事儿。

但恰恰是因为这一点他拿准了,我这三个月内必须在这住下去。

周围的房子我都问遍了。

除了我要买的那一家之外。

相同的户型都住着人家。

为了不费违约费,我就必须得在这儿住下去,答应她的一些条件。

我看向房东严肃开口。

“您知不知道你现在这种行为叫作敲诈?

如果我去警察局告你。

你是要坐牢的。”

可她一副光脚不怕穿鞋的模样:“敲诈?

好啊,那你就去告我呀。

我老婆子不怕。”

“把我惹急了,别说明天,现在你就给我搬出去。”

“广告费不给我没事,那你就再去找另外的房子。

可我这房子,你一秒钟都别想多住。”

他这副态度摆明拿准了我一定会答应。

而当初因为她说自己老了不会拟合同,只是口头上承诺了一句。

并没有签合同。

现在看,真是大大的失误。

我逐渐清楚,我现在就是要受她的钳制。

但要是让我分给他将近一半的广告费。

我也实在不能接受。

思来想去,我开口。

“这样吧,你给我一个小时的考虑时间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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