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东摇了摇头。
“没有啊,这事儿我怎么敢让别人知道。
告诉别人不是等着别人去偷钱吗?”
接着她突然想起来什么一拍双手:“对了,我女儿知道这事儿!”
警察一脸无奈。
“大妈,就算您女儿知道,但她也不能证明那地板下有100多万和十几根金条。”
“而且就算地板下有明显被撬过的痕迹。
也不能证明,这钱就是人家房客拿的。”
“而且你既然把房子租出去,肯定是把贵重物品都拿走啊。
哪儿有把钱放在租客房子里的道理。”
“我们这儿还是需要您有放钱的证据。
要不我们实在没有办法。
帮您找回这笔钱。”
警察说完,房东又是坐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大哭大喊。
“你们这群人就是蛇鼠一窝,我算是看清了。
警察你就是收了他们的钱,故意不管我的事儿是吧?”
“我告诉你这100万要是找不回来。
我以后就在警察局养老了。”
警察见惯了这种闹事的。
只是告诉她,如果她再这么闹下去,轻则拘留三天,重则拘留一个月还要罚钱。
可警察警告后,一向怕事的房东却继续哭闹。
把自己哭得差点喘不上气。
此情此景我都有点怀疑她好像是真的丢了这些钱。
我突然想起自我搬进来没多久,我就在客厅和厨房内都安装了监控。
我打开摄像头,不停翻找这一年来的异常记录。
而令我震惊的是。
在6个月前的某一天。
我出差的时候,果然有一个鬼鬼祟祟的陌生人影潜入了我家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