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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有个见不得光的毛病,一紧张就想咬人。
竹马纵容了我十几年,从手腕一路咬到了锁骨。
直到有一天,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个机械音,说他其实早就受够我了,连我的口水都觉得恶心。
原来他是小说里的男主,未来会有个天降女主拯救他。
既然这样,那我就不讨人嫌了。
我开始躲着他,强忍着瘾去挂了心理科的号。
可一向清冷自持的竹马却红着眼把我堵在马路边,死死盯着我手腕上的牙印:
「宁愿自己啃自己,也不肯咬我了,是吗?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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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打小就有个毛病,喜欢咬人。
为了给我过瘾,跟我一起长大的陆坤主动把手伸了过来。
小时候是咬手臂,长大后就慢慢转移到了肩膀和脖子。
「你不觉得他很讨厌你这样吗?」
某天我刚从他肩膀上抬起头,脑海里突然蹦出来一句机械音。
「你看看他眉头皱得多紧,喘气那么急,连眼泪都快被你恶心出来了。」Dҥ
我下意识低头看过去,陆坤的眼角还真有点泛红发潮。Ɗʜ
他低着头,手指头因为用力攥得一点血色都没有。
「快被你那一嘴口水恶心死了都没推开你,男主真是太善良了。」
我这才反应过来,原来我的竹马是一本小说里的男主,很可惜,女主不是我。
「你要是再不把你这破毛病改了,等人家真正的天降女主一出场,你就只能去菜市场买块猪肉啃了。」DH
听了这话,我痛定思痛,决定改掉这个被陆坤惯了十几年的坏毛病。
后来有一次,我实在牙*得难受,同桌好心把胳膊伸了过来。
「别憋着了,咬我吧。」
我刚想低头,眼角的余光却扫到不远处站着一个人,陆坤的脸白得吓人。Dн
时间倒回几天前。
脑子里刚响起那道满是嘲讽的机械音时,我正巧从陆坤的肩膀处抬起头。
「好了?」
男生的声音哑得不行,刚听到的时候我都没敢认这是陆坤说出来的话。
「嗯。」我点点头。
脑子里的嘲笑声更响了。
「我跟你说话呢,你这个***到底有没有听到?」
「你不觉得他很讨厌你这样吗?」
我皱起眉头,在心里犯嘀咕。
「有吗?我们打小就这么过来的,陆坤从来没说过他不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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