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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天后我才收到警察的消息,说是我三年前的报警档案和证据都找到了。
外伤基本结痂了,膝盖骨头还在肿痛,我只能打着绷带坐着轮椅,带着找好的律师一起去了警局。
等待警察问话的时间,丁慧那个疯女人从问询室出来看到了我。
她被两个警察控制着挣脱不了,只能发疯一样大喊大叫:
“你们凭什么拘留我?骗钱不还的死骗子你们不去抓你们抓我,我要举报你们,一群光吃饭不干活的畜生。”
警察被骂得脸都黑了,再次警告道:
“辱骂公职人员也算犯罪,女士请你注意一下言辞。”
丁慧充耳不闻,一副撒泼不讲理的模样,她转头瞪着我,隔着一段距离恶狠狠地朝我吐口水:
“贱人,害我被拘留你是不是很得意?你以为装成受害者就能躲了?我告诉你,我已经把王梓辰的位置告诉警察了,等他来指认你欠了钱,到时候被拘留被坐牢的可就是你了。”
正好,她提供了王梓辰现在的住址,方便警察异地抓人了。
我现在说什么她都坚信我是狡辩,只相信王梓辰说的我欠了他钱,那到时候就直接上法院审理,拿出证据看看到底谁才是债主。
我一句话都懒得多说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