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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。

偏偏那越国太子嫌我年岁太小毫无风趣,揭了盖头就再也没见过我。

直到第二年,我在京城开的酒楼被二皇子妃看上,闹出两条人命之后,他恍惚才想起自己还有位太子妃。

与我说的第一句话就是:“孤竟不知你还有如此本事,将酒楼开到了我越国天子脚下。”

我好心提醒他我们已是夫妻,我如今也算半个越国人了。

他却嫌恶地说我莫要打他的主意,他有狗儿一人足矣。

我想过很多‘苟’字,唯独没想过是这个‘狗’。

越国人取名真有意思。

不理解,但尊重。

但他收走我的酒楼给他那心尖尖上的狗侧妃,这就不能尊重了!

“太子妃初入越国,不知越国的风土人情,这酒楼还是交由狗儿打理为好。”

啊啊啊可恶!

这些年内乱,本宫为了支持父皇,节衣缩食,过够了这穷苦日子,在本宫手里抢钱,就如同要本宫的命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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