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林孟初听到这话立马来了精神,目光闪烁。

“那快带我去!今晚我就煮兔肉吃!”

煮个兔子肉,再把这几个野鸭蛋用油煎了,肯定特别好吃。

不管是前世还是这一辈子,她都已经好久没有沾过荤腥了,说起来倒还真有点馋。

三只小鸟叽叽喳喳地在前面引路,你一句我一句的特别热闹。

没走多久,叽叽瞬间俯冲下去,小翅膀扑棱着指向前面的石头堆,兴奋地大声道:“就在那儿!你看那团东西,就是野兔子!”

林孟初快步走过去,果然看到一只野兔子趴在石头旁,身体还温热着,已经断气了,只有脑袋上有个小小的血口,显然是奔跑的时候没注意到,一头撞到了石头上,直接撞没了。

林孟初伸手拎起了小兔子的后腿,一上手就是沉甸甸的分量,她忍不住面露喜色。

这兔子起码有五六斤重,很大一只,而且伸手摸上去全是格外紧实的腱子肉,完全没有那种多余的脂肪。

林孟初感慨不已。

果然是经常在山里奔跑的野物。

“太好了!”

林孟初把兔子塞进背篓,藏好后偷偷在心里默念,将兔子和鸭蛋全都藏在了空间里。

高德福和赵玉梅鼻子一个比一个灵,如果她放背篓里,一会去他们指定就能闻到味。

刚做完这一切,她抬头看过去,三小只像是提前约定好了一般,齐刷刷地落在了她面前的树枝上,排排站好,黑豆似的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她,小脑袋来回晃动着。

那眼神里的期待,仿佛下一秒都要溢出来了。

“林姑娘……”叽叽乐呵呵地率先开口,小翅膀扇了扇,“刚才我们用爪子卷着野鸭蛋飞了那么久,却一点也不觉得吃力,肯定是吃了你给的果子的缘故!那果子也太厉害了吧,又好吃又对身体好……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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