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孟初听到这话眼睛登时亮了起来。
这年头肉蛋是最金贵的,家家都是过苦日子,粗粮都不够吃,刚刚几个小家伙给她了几个野鸭蛋她就够惊喜的了,没想到还有肉。
叽叽摇头晃脑的,“当然是真的!就在前面不远处的乱石堆那儿,你要是不去捡,晚会儿就要被臭狐狸给叼走了!那兔子还挺大一只的!”
林孟初听到这话立马来了精神,目光闪烁。
“那快带我去!今晚我就煮兔肉吃!”
煮个兔子肉,再把这几个野鸭蛋用油煎了,肯定特别好吃。
不管是前世还是这一辈子,她都已经好久没有沾过荤腥了,说起来倒还真有点馋。
三只小鸟叽叽喳喳地在前面引路,你一句我一句的特别热闹。
没走多久,叽叽瞬间俯冲下去,小翅膀扑棱着指向前面的石头堆,兴奋地大声道:“就在那儿!你看那团东西,就是野兔子!”
林孟初快步走过去,果然看到一只野兔子趴在石头旁,身体还温热着,已经断气了,只有脑袋上有个小小的血口,显然是奔跑的时候没注意到,一头撞到了石头上,直接撞没了。
林孟初伸手拎起了小兔子的后腿,一上手就是沉甸甸的分量,她忍不住面露喜色。
这兔子起码有五六斤重,很大一只,而且伸手摸上去全是格外紧实的腱子肉,完全没有那种多余的脂肪。
林孟初感慨不已。
果然是经常在山里奔跑的野物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