都市小说《年上|离家出走被抓回,那个古板老男人终于露出了獠牙》是大神“不如将就看吧”的代表作,林晚沈砚之是书中的主角。精彩章节概述:我叫林晚。嫁给沈砚之那年,我十八岁。我父亲在天津卫做洋行买办,表面风光,实则早被蛀空了家底。民国二十一年的秋天,一笔倒卖棉纱的生意出了岔子,沈砚之替他填上了那个窟窿。数目有多大,父亲没告诉我。他只说,沈先生愿意娶你。“愿意”这两个字用得真好。好像我还有选择似的。出嫁那天,母亲哭着给我梳头,说沈家是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家,沈砚之又是留洋回来的,多少名媛闺秀想攀都攀不上。她翻来覆去地说这些话,不知道是在...
《年上|离家出走被抓回,那个古板老男人终于露出了獠牙》精彩片段
我叫
林晚。
嫁给
沈砚之那年,我十八岁。
我父亲在天津卫做洋行买办,表面风光,实则早被蛀空了家底。**二十一年的秋天,一笔**棉纱的生意出了岔子,
沈砚之替他填上了那个窟窿。
数目有多大,父亲没告诉我。他只说,沈先生愿意娶你。
“愿意”这两个字用得真好。好像我还有选择似的。
出嫁那天,母亲哭着给我梳头,说沈家是上海滩有头有脸的人家,
沈砚之又是留洋回来的,多少名媛闺秀想攀都攀不上。她翻来覆去地说这些话,不知道是在劝我,还是在劝她自己。
我没哭。
哭有什么用呢。父亲欠下的债,女儿来还,天经地义。古往今来都是这个道理,轮到我头上,也没什么好委屈的。
婚礼办在沈家的洋楼里,宾客来了不少,大多是生意场上的人。我盖着红盖头,看不见
沈砚之的脸,只能看见他脚上那双皮鞋,擦得锃亮,站在我面前,一动不动的。
拜天地的时候,我的手碰到了他的袖口。那布料凉得像水,激得我指尖一缩。
他没有任何反应。
那天晚上,宾客散尽,我坐在东厢房的床沿上等他。红烛烧了一半,他才推门进来。我隔着盖头看见他的影子投在地上,又瘦又长,像一株落了叶的树。
他站了很久。
久到我以为他要说什么重要的话。
然后他从口袋里摸出一把钥匙,放在我手边的桌面上。铜钥匙磕在红木桌上,发出一声脆响。
“东厢房归你。”他的声音很平,像是吩咐佣人置办一件家具,“我不会进来。”
我还没反应过来,他已经转身走了。
长衫的背影穿过长廊,灯笼光一截一截地暗下去,他就那样消失在黑暗里。
我掀了盖头,低头看着那把钥匙。铜制的,打磨得很光滑,躺在满床的红绸中间,像一颗生了锈的眼泪。
那是我的新婚之夜。
第二天早晨,我起得很早。倒不是勤快,是认床,一夜没怎么睡着。我从东厢房出来,沿着长廊往餐厅走,想去找点水喝。
路过书房的时候,门虚掩着。
我听见管家老周的声音:“**那边,要不要我去说一声?家里的规矩,开销用度这些。”
“不用。”
沈砚之的声音隔着门板传来,闷闷的,“让她自己来问我。”
老周应了一声,开门出来,看见我站在门口,愣了一下,随即堆起笑脸:“**早。”
我点了点头,没说话。
门没关严,我从缝隙里看见
沈砚之坐在书桌前,面前摊着一本账簿。他穿着一件藏青色的长衫,扣子系到最顶上一颗,领口严严实实地贴着他的脖颈。晨光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他握笔的手上,指节分明,骨节突出,像是一用力就能把笔杆折断。
他的眉头皱着。
不知是因为账目,还是因为我。
我没进去,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。
后来我才知道,沈家的规矩多得吓人。吃饭的时间、穿衣的规矩、说话的规矩、走路的规矩,桩桩件件都写在厚厚一本册子里,由老周送到了我手上。
“先生说了,**慢慢看,不急。”老周说话永远是那个调子,不紧不慢的,脸上挂着得体的笑,让人猜不透他在想什么。
我翻了翻那本册子,光是“女眷外出”这一条就写了大半页。大意是,出门要提前报备,去哪里、见什么人、几时回来,都要写清楚。
沈砚之同意了才能走。
我当时就想,这和坐牢有什么分别?
可我没有反抗的资格。父亲欠了人家的钱,我欠了人家的情,不管
沈砚之娶我是出于什么目的,我都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。
名义上的妻子。
日子就这么过着。
沈砚之很忙。他是做银行生意的,早出晚归,有时候一连几天我都见不到他的人影。偶尔在走廊里碰见,他也只是淡淡地点一下头,脚步不停,像路过一盆摆在角落的绿植。
我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。
或者说,我以为我习惯了。
那年冬天,上海下了一场罕见的大雪。我从小在北方长大,不怕冷,穿着单薄的袄子在花园里踩雪玩。佣人刘妈追在后面喊:“**,您穿这么少要着凉的!”
我没理她,蹲下身子捧了一把雪,捏成团,朝假山上扔过去。雪团砸在山石上,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