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
继续看书



她只要在这里鼓动着周如芬帮她跟霍延北办一场结婚酒席,之后她就是名正言顺的霍家儿媳妇。

是霍延北明媒正娶的媳妇,到时候她就可以去随军。

当然,若是那霍延北级别还不够,她也可以在旁边租个房子暂住。

她有钱。

部队周边的环境,再加上她有钱,日子差是差了些,但绝对不会过上像霍家这样的日子。

洗脸盆居然是放在饭桌上的。

余诗语洗暖了手,霍家大儿媳朱巧玲也煮好了一碗手擀面端过来。

周如芬有叮嘱她在面条里卧上一个鸡蛋,朱巧玲卧了,就是鸡蛋有些散,不成形,因此一碗面条里,不仅面条少,本应该盖上一整个鸡蛋的,这会也只飘了些鸡蛋丝。

朱巧玲把面条放在桌上,就说“鸡蛋打散了。”

周如芬暗中瞪了她一眼。

心里骂大儿媳登不上台面。

这老三家里的还没进门,人家还是第一次上门,就让她下个面条,她就使这种心眼子,真是上不得台面。

什么鸡蛋散了?

就算散了,也不该只飘着这点蛋丝。

分明就是她不想给人吃,这才故意搅散了,至于那没盛出来的部分,肯定是要给自己儿子留着吃的。

不过现在也不是说这个的时候,她也不能当着余诗语这个没过门儿媳妇的面,去下进门十年的儿媳妇面,那不合适。

所以只能招呼人“诗……诗语,你快尝尝你大嫂的手艺。”她还是喊不惯这个名字。

周如芬说着,脸上露出一丝歉意“这会天晚了,等明天,明天让你大哥赶早去公社供销社,去割点肉回来,到时候大娘给你炒肉吃。”

朱巧玲闻言直接撇嘴。

余诗语奔波了半天,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,面前的这碗白面条虽然她看不上,可是她饿了,还是很快端起来,并且摇头,“大娘,不用,我也不是外人,家里平时吃什么,还是吃什么就行。”

至于吃肉什么的,肉在这偏僻的地方是稀罕物,在沪市凭借余家的财力,地位,不是什么稀罕物。

虽说物资是按量来的,可总有道的。

所以她根本不馋肉。

所以也说得懂事,大方。

她端起碗来,抿了一口面汤,缓解了下饥饿,才羞涩出声“我既然奔着延北哥来了,肯定是要长久过日子的。”

“这长久过日子,是要精打细算的。”

她这一番话说完,让周如芬更是把她疼到了心眼里,“你这孩子,你这孩子……”周如芬不住地用手抚着她的后背,满眼都是喜欢“你怎么这么可人疼呢?”

余诗语吃了几口面条,这才又羞涩问“我跟延北哥结婚的话,是在咱这老家还是去他部队。”

周如芬立马说“在老家办啊!”

听见这话,余诗语心头的把握更是多了几分。

之后她不再说话,而是专心吃面。

一碗带着汤水的面条,没油没盐的,她吃着没什么滋味,但好在她平日胃口不算大,这也算是吃饱了。

见她吃完,周如芬就问“吃饱了吗?”

“不够吃,大娘再去给你擀点?”

要周如芬来说,是肯定吃不饱的。

但余诗语却说,“吃饱了,大娘,我平常就吃得少。”

这一句话又让周如芬心疼地握住她的手,是啊,跟着亲娘再走一家人,到别人家里讨口饭吃,哪里有好日子过呢!

》》》继续看书《《《
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